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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该如何占据一席?

编辑:admin 作者:沈佳 时间:2010年10月29日 访问次数:20405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掷地有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已成为当代中国的重大任务。
温家宝近日在深圳提及“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政改说”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新一轮的政治体制改革又掀起新的狂潮。民主政治,从建国到十七大,都是我党坚定不移的目标。而在这一次政治体制改革中,民主政治发展如何值得我们深思。

摘录人:沈佳

1. 历史见解:民主的正轨应还政于民

   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
    什么是主权在民?依照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是人民对政府有选举权和罢免权,对政制法律有创制和复决之权。只有人民真正得到了这四种权,才算具备了民主国的基本条件;如果这种权不在人民手中,也就是说这个条件若不存在,就不算完成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建设。
    因此,建设一个国家的民主,第一个标志,第一个步骤,就是把上述四权交给人民,不作一丝一毫的保留;政府的负责官员,由人民来选举,从人民中间产生;政府的大政方针、政令法律,由人民来决定,由人民来创制;政府官员的失职或政策法律行不通,是违反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就可以罢免他或撤废它。一个国家是不是实现了民主,执政当局是不是有诚意实现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毫不保留地交给人民;并且对于人民实行这几种权利,是不是毫无保留地加以尊重。
    根据这种标准来衡量我们当前的政治局势,就可以知道,我们要完成民主建设,首要的任务就是还政于民,就是把人民应有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真正交还给人民。如果离开这四种人民权利,甚至任何人民应有权利都不交给人民,而高唱实施民主宪政,还政于民,那就未免是空谈了。
    实现民主,完成民主建设,在一切主权还不在人民手中的地区,问题是立刻使人民有权,立刻把人民的权利交还给人民,而且是毫无保留条件的实行还政于民,产生民选的政府,建立民主的体制,颁布人民决定的政令法律。至于在陕甘宁边区和敌后广大的解放区,已经建立了人民选举的政权,组织了服务于人民的军队,解除了人民的痛苦,改善人民的生活与教育,就是说,人民无论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文化上,都已实现了充分的民主,在这些地方,问题就是要在法律上予以承认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显出还政于民的诚意。
    民主的正轨是人民有权选举政府,有权决定法律。合于这正轨的就是民主,不合于这正轨的就是不民主。前者应该得到发扬光大,而后者应该立即改途易撤,真正还政于民,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么?然而有些不愿意中国实现民主的人,不愿意中国从落后进展到民主进步的人,他们空谈实现民主,却不把任何一点自由交给人民;不但如此,对于人民已经得到自由权利的地方,他们还要加以取消,说是取消了这些民主,才能够实现民主。这样一来,倒好象政府不由民选,法令不由民立,才叫做民主;而人民选举的政府,人民决定的法令,反而是不民主了。言论出版集会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码条件,但他们认为要求这些条件,是阻挠民主。没有党派的合法地位,没有取消一切限制人民的法律和组织,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但他们认为提出这些要求,就是反对还政于民。在他们的世界里,简直一切都是颠倒的了。
    民主的正轨是人民有权,人民作主,这是全国人民无不知晓的事。抗战八年来,人民的要求就是要得到应得的权利。边区和解放区一万万以上的人民已经得到的民主权利应该保持,不能保持就是取消民主;大后方和敌占区人民是没有得到民主的,现在应该得到,如果不让他们得到,就是阻挠民主。世界是民主的世界,中国也应该是民主的中国;在民主的中国,取消民主和阻挠民主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何实现民主呢?请走上民主的正轨: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
 
                                       ----《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

2. 政治改革的突破口

    政治改革是权利与权力的较量,而中国政改的困境是只能“以权力改革权力”。权势阶层作为一个整体,是中国唯一可以迅速有效地动员起来的有组织力量,政治改革如果得不到他们的支持,便只能走向革命或动乱。但他们同时又是政改的最大延宕力量,名为“公仆”实为主人的权势人物和党政权力部门既在履行着政权的职能,同时也在经营和维护其个人与团体的独特利益。他们是一股强大的力量,现行制度使他们成为掌控最多公共权力、支配最多社会资源、占有最多社会财富、享受最多社会保障的既得利益群体。由于他们的独特地位,使他们有能力挫败任何损害他们利益的政治改革。例如,高级官员的差额选举从程序上、操作上极易实行,之所以不能推行的原因无非是霸着权位的官员不敢面对选票的考验,而他们却掌握着足以阻挠选举改革的权力和资源。不能指望上述人士成为政治改革的推动力量,除非有足够大的民间压力和国际压力,除非迫不得已。这是中国政治改革必须面对的难题。
    许多年来,热心政改的人们一直在寻找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关于“政改”突破口的议题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试图从理论上探索出一个政治改革的逻辑上的起点;其二,是试图从制度的堡垒上找到一个易攻难守的薄弱之处。前者是理论派,着力于制定出政治改革的逻辑步骤。他们找寻突破口的方法是沙盘推演式的:要想到达制高点A,就必须先攻占阵地B,要想攻占B,必须先实现目标C、拥有条件D、配备装备E等等,这种推演的结论大致是悲观的。后者是实践派,着眼于既要政改,又不要让被改的人太难受,他们找突破口的方法是偷袭式的或“捏软柿子”式的。即选择一个改革阻力最小、改革呼声最大、改革受益者最多、改革受损人的反抗能力最小、改革成功率最高的地方入手。二者的共同点是,相信突破口是存在的,有这么一项初始的改革作起点,就可以将制度的堡垒一举爆破,让政改的进程不可逆转。
    曾经有人相信,由村民委员会选举到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基层民主”方式就是这样的一个突破口,理由是这项改革的阻力很小。以村主任的官帽之小、油水之薄,权势集团是可以把这点利益牺牲出去的。但村长充其量是村里的“二把手”,上面还有党支书罩着,村外边有乡镇政府盯着;民选的村委会与上级的乡镇政府和同级的党支部并没有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而是百分之百地被上级的乡镇政府和同级的党支部领导着。如此选举出来的村委会,哪怕选举过程再民主,又如何能实现村民自治的政治目标?
政务公开、新闻自由也曾经被认为是政改的突破口。20多年来知识界争取思想自由、创作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的呼声不断,对公权机关增加公开性、透明度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对于知情权和言论权的要求,是几代知识分子和民众普遍的心声。思想权、言论权是行使其他一切政治权利的必要基础,以开放言论权为突破口的政治改革设想是符合实践逻辑的。然而,因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对旧体制下的贪官污吏、恶法乱令具有直接的杀伤力,所以,开放言论的要求必然受到各方面最强大的阻力,在可预见的将来,“政治正确”的紧箍咒仍将牢牢地套在媒体的头上,这个突破将异常艰难。
    也有人认为,修改宪法、改革人大是最恰当的政改突破口。宪法“至高无上”,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以宪法和人大为突破口的政治改革思路,自然与中国改革的宪政方向相合。但是,这种改革思路必须以中国的现行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真正“名实相符”为前提,如果宪法并非至高无上,人大并未掌握最高权力,那么,仅仅是宪法的文字修改和人大的形式变革,也是意义有限的。一个矛盾含混的宪法文本、一个违宪不究的宪法体制、一个大权旁落的权力机关,本不足以对之寄托政治改革的宏大愿望。
    还有人认为党内民主是政治改革最现实可行的突破口。理由是:在现行体制下,所有的组织、所有的机构,全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解释执行机构,所以,如果让中共党内的6,600万公民“先民主起来”,也便等于人大、政府、政协和全社会都有了小规模的民主。但是,党内民主不仅与党的“民主集中制”固有传统相左,也必将彻底改变中共有史以来形成的组织规则,党内民主的难度与中国社会的民主化难题的难度相比,或者相等,或者更大。
为了减轻权势集团对政治改革的担忧,减少政改实践的困难,有人设计了“政改试点”方案。中国的经济改革曾经走过这样一条路,即从某个省市县开始一项改革的试点,或从某个具体的经济主体类型开始一项改革试验,根据试点的成效再决定下一步的改革走向,比如经济特区。那么,可否以“政治特区”的方式实现以点到面的政改突破?可否以地方试点的办法开辟政治改革的前进之路?一般而言,纯粹的地方政治改革试点是意义不大的,除非首先给予那个“政治特区”以真正充分的自治权,不然,如果这个试点地区处于上级党政权力的层层包围之中,这样的试点也就没有什么意义,除了做秀,自然也绝无成功的可能性。
    在简要分析了上述各种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之后,看到了政改突破之困难,我们难免悲观。其实也不尽然,只要是真正的政治改革项目,无论从哪里开始、走什么路线,全都有可能成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全都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所以,真改和假改的选择,比从哪里改起的选择要更加重要。而所谓真改,在于是不是真正认同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的价值观,是否认同宪政民主的制度方向。以这个标准来看,笔者认为:真正的政改必然是全面的政改,党的政治功能、党政军之间的关系,是必须加以彻底改革的。只有从大处着眼,才能从小处着手。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首先针对真正的大权力,必须将真正的大权和实权交给人民去选择、监督,而不是在没有实权、只有小权的地方兜圈子。这是判断中国是否有实质性政治体制改革的标准。
                                              -------人民网2006年3月29日政治
                                            原题《政治改革:“中国模式”的难题》

3. 推进民主政治中所遇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今后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等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思路。通读报告之后,很受鼓舞。可以说,近30年来,中国的政治改革稳步推进,但与经济改革相比,步子还可以大些。
    中国改革起步于经济,成绩斐然,人民受益。虽有个别"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但扪心自问,今天的共产党成就巨大,进步显著,接受和驾驭新事物的能力大大增强,绝非昔日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党可比!这是今后政治改革推进的基础、前提。"骂娘"现象表明问题确实存在。社会不公、官员腐败这些问题若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很难奏效。因为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党内外还缺乏必要的权力制衡,缺乏使干部对人民负责的刚性制度,因此,深化政治改革刻不容缓。
    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领导人公开、自信地反复表示,民主、人权是我党的理念和追求。这次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且把民主视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标准之一。这打破了西方对民主的垄断,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史上意义非凡。有了民主的理念和宽容的氛围,政治改革想不加速都难。
    前不久,中央党校公布了一份调查。67.9%的官员与社会一致认为"保持社会稳定"是顺利改革的决定性因素。但不一致的是他们中只有8%关注政治改革,"扩大党内民主"、"提升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和"强化舆论监督"更是受到他们的冷遇。这个结果说明干部有求稳的一面,但毋庸讳言,也有他们担心民主改革会打破原有权力体系和与他们既得利益冲突的一面。因此,促使干部改变这种"惰性"状态也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越南的改革一度以中国为蓝本,但近来它在政治改革方面自主创新增强。前一段看到一份材料说,比如越共最高层差额选举和重要领导职务允许毛遂自荐;中央委员会和检查委员会有权监督政治局;政府总理要接受国会质询;法律、党规的制定要有公民参与等等。越共立足于本国国情进行政治改革是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益探索。我们按自己的国情办事,现在就是按照十七大报告确定的方针、目标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许多报刊文章认为中国现在不能搞民主,因为中国人文化素质低。这不完全有道理。且不说300年前就搞民主的英国当时的文化水平是否比我们今天强,就看中国自己的民主建设,明显有所作为的地方并不在文化水平高的城市,而是在农村!恰恰是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委会直选的村民自治!可见,文化水平不应是中国民主推进难的问题所在。
     就民主对民众素质的要求而言,相对于文化教育,提高民主素养更关键。这既包括公民增强自身的政治参与意识,也包括其他一些民主习惯的养成。由于这些方面的改变需有一个过程,所以政治改革的加速要积极、稳妥、适当。                                               ----《北京日报》2007年10月30日
                                              《罗云力:读报告,谈民主》

4. 经济改革需以民主政治为基础

    邓小平曾反复讲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对于民主的认识,将民主视为社会主义的生命线,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没有民主更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更不能把民主的诸多内涵和形式与资本主义划等号。如果要与资本主义作比较的话,社会主义应该比资本主义更民主,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比资本主义做得更好。同样,深圳要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先进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没有民主政治作基础,最终也是不可能实现的。随着深圳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经济的发展,政治发展的任务显得越来越迫切,也越来越重要。今天改革中出现的“放权”与“收权”的周期反复,行政体制紊乱造成的政策实施扭曲变形,以及垄断者的垄断和既得利益者的讨价还价,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步履蹒跚,都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副产品。一般来说,政治利益刚性强于经济利益刚性,在传统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并存的情况下,只有突破政治利益的刚性,才能实现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邓小平曾经反复强调:“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所以,中国的改革只能走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兼容的道路。只有通过政治民主化才能最终实现经济市场化,才能使社会和文化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

                                          ----《南方日报》2010年9月6日观点
                                           原题《政治体制改革:未来特区新使命》

5. “中国模式”需进行社会改革

    这些年来,中国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是一种多种所有制并存、政府起着显性以及隐性平衡作用的混合经济模式。数千年以来,中国的非国营经济与国营经济同样强大。政府在国有部门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尤其是在对抗经济危机,以及修建基础设施方面。中国国有经济的力量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得到了充分展示。如果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中国将很难如此有效地应对危机。中国的政治模式对于中国的成功来说同等重要。积极地协调经济和政治改革,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和政治秩序,并为建立民主打下社会经济基础。
    今天,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体系仍有改进的空间,“中国模式”是建立在世界以及中国自身经验之上的。这种模式至今仍在学习中不断发展。比如,金融危机对国有部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政府将更多的资源引入非国有部门。中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如果国有部门占有了压倒性的优势,那么危机就将随之而产生。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全力发展经济。在短时间内,中国创造了经济奇迹,让数亿人摆脱了贫困,这是在世界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但是这种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目标的追求也带来了巨大的代价:环境污染、能源浪费、正在扩大的收入差距和两极分化,以及腐败等。社会改革已经成为中国领导阶层的当务之急。
    社会改革必须为将来的经济发展打下制度基础。过去中国经济发展的30年伴随着经济改革与创新。但是改革的绝大部分潜力已被挖掘,现有的增长模式的驱动力量正在耗尽。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社会制度将对中国转向消费型社会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消费型社会将使中国得到长期的发展。过去中国建立了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但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的消费需求骤降,这也暴露出中国现有发展模式的局限。如果中国转为消费型社会,就必须建立一整套以消费为主的社会体系(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教育和环境)。
    社会改革也为中国将来的政治改革打下基础。中国的改革进程中,经济和社会改革优先于政治改革。在实现更充分的民主之前,应首先建立起一个基本的国家体系。亚洲有很多民主失败的例子,西方的民主也仍然需要改进。一个有效的民主制度需要建立在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之上。相反,如果在没有基本的国家体系的前提下就实行西方式民主,那么政治混乱、社会紊乱、党派斗争就将接踵而至。这在许多亚洲国家曲折的民主进程中得到应证。在过去30年里,中国建立了基础的国有经济体系,但是社会体系尚未健全。在这个阶段,实行不成熟的西方式政治民主只会导致政治骚乱。
    全球金融危机是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社会体系的一个契机。在这场危机中,中国迫切地需要新的增长模式,拉动内需则是首要任务。进行社会改革、建立社会体系并非易事。从原始经济或资本经济到现代福利资本经济就是社会改革的结果。一个坚实的社会体系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保证在市场经济中的自由流动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中国也不例外。

                                            -------《环球时报》2010年9月9日
                                         《郑永年:中国社会改革应先于政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