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思政】基础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 lyq123456     发布时间 :2023-02-24    浏览次数 :314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基础医学院共有2个名额可向医学院推荐。

四、评选流程:

请申请的同学于22624:00将材料:登记表(附件1)、数据汇总表(附件2)以及科研业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liuyaqin@zju.edu.cn,邮件命名【毕业生奖学金+姓名+学号】,附件1纸质版(签字后)于22814:00交到综合楼201刘老师处。

经个人申报和学院评审后,推荐名单将上网公示。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2、研究成果必须为202291日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12022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3、在面对重大考验时表现优秀,展现高尚医德医风研风的,可优先考虑。

 


附件1:浙江大学2023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doc

附件2:医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数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