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班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可电脑上填写,请正反面打印,一定要水笔亲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3)《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见附件2;
请各班负责评奖工作的负责人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
三、组织领导
各班级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班委、党支部书记和团支部书记联合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19-2020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已申请结束)
(二)国家奖学金
详见: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罗氏奖学金以及宝诚奖学金申请的通知(材料递交30日12:00截止,毕业班学生可延迟至10月9日9:00)。
(三)专项奖学金
2019-2020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我院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医学院统一下达,以学校、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1、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
医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基础医学系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与其中1项单项奖学金评选(申请表见附件7),最终结果由学校统一评定。
2、社会实践奖和社会工作奖
医学院可推荐社会实践奖和社会工作奖各7名,基础医学系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与学院评选(申请表见附件8),最终结果由学院评定。
申请单项奖的同学请于9月28日17:30前提交单项奖学金推荐信息,电子版发至邮箱phbzll@zju.edu.cn,纸质版出具推荐理由、导师签字,递交至医学院综合楼801。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院设奖学金
2019-2020学年院设奖学金奖项及名额分配另作通知。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各单位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院研博会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单独划定,不占各系、附属医院名额。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9),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月13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wujiao_@zju.edu.cn;经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学院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208589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208589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10,申请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并将材料电子版于10月11日17:30前发至邮箱:phbzll@zju.edu.cn,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附页须为A4纸)递交至医学院综合楼801潘老师办公室。
六、名额分配
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其中,2020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
七、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2、所有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必须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10日-10月17日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请如实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各班级应在10月13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10月20日前将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电子版(附件13)发送至phbzll@zju.edu.cn。10月28日前,将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交医学院综合楼801。
附件7:2019-2020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
附件8:2019-2020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