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改革博士生招生遴选方式,实行“申请—考核”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 申请
(一)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英语: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下列英语水平考试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托福≥80、雅思≥5.5(成绩以2013年9月1日—2017年12月30日有效)。
2) 入学前五年(2013年—2017年)内在母语为英语国家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3) 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博士招生初试中的英语测试,且成绩必须达到浙江大学英语的最低复试要求。
2.学术研究能力: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一篇。
2)以前二位作者发表IF≧3.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
3)以前三位作者发表IF≧5.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
4)以共同作者发表IF≧10.0的SCI学术论文一篇(不计排名)。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
★ 备注:以上发表SCI学术论文成果应包含在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论文中。
6) 如果没有上述科研成果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博士招生初试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即分子生物学(乙)、细胞生物学或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三选一】,且成绩必须达到浙江大学医学院的最低复试要求。
3、学历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 网络报名
申请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同学,请登录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系统(http://bm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9171&cmd=bmxm_list )按规定进行报名,同时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相关通知进行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所报考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以及具体指导导师。
(三) 提交材料清单
1.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2. 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3.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原件);
5. 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原件);
6. 其他证明材料
a) 最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b)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c) 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
d) 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e)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 材料提交方式
1.除硕士学位论文外的所有材料皆须扫描合并为单一PDF文件,并以“导师姓名_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后,上传至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博士生招生专栏(http://bms.zju.edu.cn/);
2. 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基础医学院: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李辉老师,邮编:310058
申请材料请务必按上述清单编号顺序提供,并将申请材料目录文件(下载)填写打印后黏贴在信封背面。
备注:
ⅰ)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ⅱ)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ⅲ)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ⅳ)请于规定时间内(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递交材料,邮寄以12月15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
学院将根据各学科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专家组组长由各学科单位负责人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将在医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专家组成,成员中须有1名分管研究生思想工作的研究生党总支委员或研究生德育导师。每位申请者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汇总评分,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复试时间一般在招生当年4月份,具体时间由各研究中心或各学科自行决定。
四、 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5人,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
五、 其它说明
1.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2. 本方案仅适用于普通博士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请与导师联系。
3.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招生名额并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网址:
http://www.bms.zju.edu.cn(基础医学院)
(二)咨询电话:
0571-88208089(基础医学院)
(三)咨询邮箱:
bmszju@zju.edu.cn(基础医学院)
附:所需表格下载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