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学校博士生招生改革总体思路,基础医学国家试点学院积极探索生物医学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新体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2015年起执行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申请-审核”制,具体试行方案如下:
一、 申请
(一)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英语: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下列英语水平考试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60(成绩有效期5年,计算到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托福≥80(成绩有效期2年)、雅思≥5.5(成绩有效期2年)、GRE≥1100(新成绩240,有效期5年)。
2) 已在国外留学或合作研究1年以上者(持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3)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以主要共同作者(排名前三)在影响因子大于5.0的期刊或ZJU-TOP100认定期刊发表SCI论文;2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发表一篇SCI论文;
4) 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博士招生初试中的英语测试(含听力测试,听力占总分的20%),且成绩必须达到浙江大学英语的最低复试要求。
2. 专业能力:硕士阶段各专业课程成绩良好,且作为主要作者发表高质量SCI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如不具备此条件,可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博士招生初试中的专业课程测试,且成绩必须达到浙江大学最低复试要求。
3. 学位:已获硕士学位或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 符合国家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二) 网络报名
申请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同学,请在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登录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生招生专栏注册并预报名,并务必于2014年12月10日前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上完成正式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所报考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以及具体指导导师(可选择相近专业三位导师依次作为招考志愿)。
(三) 提交材料清单
1. 报考博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
2. 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原件);
3. 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000字以内);
5. 2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原件);
6. 其他证明材料
a) 最高学历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
b)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c) 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复印件),或1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d) 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e)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 材料提交方式
2. 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邮寄至:
310058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叶治国 老师
或直接递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叶治国 老师
310058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叶治国 老师
或直接递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801室 叶治国 老师
备注:
1、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根据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4、请于规定时间内(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 初审
学院将根据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组长一般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思政工作学院领导担任,专家组由各学科或研究中心负责人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将在基础医学院网站公布。
三、 复试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专家组成,成员中须有1名分管研究生思想工作的研究生党总支委员或研究生德育导师。每位申请者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汇总评分,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 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5人。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五、 其它说明
1.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2. 本方案仅适用于普通博士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请与导师联系。
3. 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招生名额并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六、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
咨询电话:0571-88206726
咨询邮箱:bmszju@zju.edu.cn
联系人:叶治国老师
附:所需表格下载
浙江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