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基础医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 : 0922B25     发布时间 :2023-11-13    浏览次数 :829

按照《浙江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管理条例》(浙大发教〔2004〕10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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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jiangyizhi@zju.edu.cn。邮件请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